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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消息-人事室

主旨:為強化各機關同仁學習動機,透過多元數位學習強化服務
品質與效能,訂定「桃園縣政府100年度推動公務人員多
元數位學習實施計畫」,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說明:
一、為達成行政院規定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數位學習
時數5小時以上,並營造優質數位學習環境,降低訓練之
時間與成本,並提升同仁數位學習能力與意願,經依行政
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方案相關規定,整
體規劃訂定本計畫。
二、本計畫之實施策略及具體措施、參與方式如下:
(一)實施策略:分為辦理混成學習活動、開設本府專屬討論
專區、建構自製數位教材、利用行動學習等4項推動數
位學習策略。
(二)具體措施:配合上開實施策略,實施宣導混成學習、提
升本府公共論壇經營成效、推廣自製數位教材、提供數
位學習環境等措施。
(三)參與方式:包括「參與數位學習」及「參與『地方行政
研習e學中心』公共論壇」等2大項,其中數位學習課程
係至地方行政研習中心「e學中心-客製化組裝課程專區
/桃園縣組裝課程專區」參與「幸福城市-桃園e等讚」
套裝課程(6小時)、「卓越管理-桃園e把罩」系列課
程(12小時)及「潛能發展-桃園有e套」精選課程(3
0小時)。
三、本計畫之行政獎勵:
(一)完成上開3類系列、套裝及精選數位課程(共48小時),
並至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公共論壇中「桃園縣專區」5
大主題各發表100字以上心得1篇(合計5篇),並檢具相關
證明者,得核予嘉獎1次。
(二)各機關於100年9月30日前完成「幸福城市-桃園e等讚
」(6小時)套裝課程人數達機關現有人數90%以上之承
辦人員,依下列方式獎勵:
1、現有人數50人以上,未滿100人者,嘉獎1次。
2、現有人數100人以上,未滿200人者,嘉獎2次。
3、現有人數200人以上者,記功1次。
四、本府98年6月10日府人考字第0980221432函訂定之「桃園
縣政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方案」因相關學習項目已包
含於本計畫中,爰同時廢止。
五、旨揭計畫請至本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(http://
file.tycg.gov.tw)下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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